市质检所为配制酒企业解决质量难题
2019/3/29 10:14:22 点击:
近日,亳州市质检所收到多家亳州市配制酒生产企业反馈:企业化验室检测的配制酒酒精度和市质检所出具的产品报告单酒精度存在较大的差距。
对此,市质检所邀请了多家配制酒企业的相关负责人来到质检所就配制酒产品酒精度问题和配制酒的检验检测方法的使用等问题进行交流。通过交流发现多家企业配制酒的酒精度检测使用方法是GB5009.225-2016第二法酒精计法(原白酒检测法),而市质检所用的检测方法为GB5009.225-2016第一法密度瓶法,此方法适用于所有的蒸馏酒、发酵酒和配制酒。市质检所的检验人员现场用两种检测方法对同一批次的配制酒的酒精度进行检测,表明两种方法存在差距,主要原因是因为企业使用的GB5009.225-2016第二法酒精计法检测配制酒时不能把相关不挥发性物质除去,造成了两种检测方法的结果差距较大。
为此市质检所检验人员系统的向相关企业的质量负责人现场操作演示了两种检测方法的使用,以及出现问题后的解决办法。各配制酒企业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很好的掌握了配制酒的检验检测,为配制酒的产品质量、市场竞争力提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文/王晓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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